入目便是一个冷傲矜贵的身影,深邃立体的五官俊逸非凡,线条凌厉的下巴傲气逼人,目光饱含着怒意,直勾勾地射了过来。
吓得宁歌后退一步,细白的脚脖子不由自主地颤抖了起来,白色板鞋磕到台阶,身子不由自主地一歪!
“啊!”
他惊呼一声,手腕用力地在台阶上撑了一下才没有让自己跌倒,手腕却传来一阵剧痛!
死了死了,脱臼了。
宁歌抱着手腕,乌黑的眼睛里含着晶莹的泪花,委屈地扁了扁嘴,撩起眼皮小心翼翼地看了看眼前的男人。
男人却移开目光,看都不看他一眼,径直从他身边擦肩而过,迈着优雅的步子走进花店,不知道跟店长说了什么,走出来时朝宁歌一挥手:“把这里的花都给我包起来。”
目之所及,是一大把新鲜送过来的康乃馨和玫瑰花。
宁歌手腕疼得厉害,被人无视还要被逼干活,说话带上了些气音:“顾枭桀,这些是我一天的工作量,一时半会做不完,要不你去别的地方买吧。”7
顾枭桀……也就是那个冷漠无情的男人转过头来,深邃的眼眸里情绪明灭不明,抬起手腕扫了一眼时间,淡淡地说:“不行。”
“你……”
顾枭桀脸色冷漠得紧,靠在车门上,棕色的风衣下摆自然下垂,两条修长笔直的腿交叉靠在一起,不耐烦地催促:“我赶时间,你快点弄。”2
宁歌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,疼得脸色泛白,可是看着顾枭桀的模样,又不敢再废话。
坐回到小塑料凳上面,忍着手疼开始包扎花束,一边偷偷地用眼角余光去瞄顾枭桀。
才两个月没见,男人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好似当初那个软绵绵又黏糊糊的狼狗男友从未存在过,存在于世的,只有名为顾枭桀的顾家小少爷。
一年前,宁歌捡到了失忆的顾枭桀,并且将他带回了家。
顾枭桀什么都不记得了,宁歌捡到他的时候,他可怜兮兮地蹲在公园的边上,身上的衣服已经脏了,宁歌送外卖从旁边过时都能听到他肚子里震天动地的响声。。2
他停下车,把一份客人退单的外卖送给他吃。却不想顾枭桀却因此缠上了他,并且一步一步地,从陌生人变成同居人,再爬上了他的床。4
然而就在两个月前,顾枭桀恢复记忆了。
宁歌才知道,他捡的小狼狗不是什么普通的小狼狗。而是顾家的小少爷。一个电话打过去,十辆法拉利便整整齐齐地出现在他家门口,把顾枭桀和宁歌接了过去。4
顾家家大业大,顾枭桀又是因为失忆才被他搞上的,整个顾家的人虽然感激宁歌救了顾枭桀,却也明里暗里地表示会给他找一个合适的姑娘,让他别执着于顾枭桀。1
她们说这些话的时候顾枭桀就在旁边,修长的手指优雅地捧着精致的茶盏,眉目低垂,像古代大家公子一样轻轻吹开茶盏上面的茶叶,抿了一口,再无言语。4
门当户对,门第之差,宁歌心里还是有数的。1
所以他在顾家呆了三天,借口有事回到自己破烂的小屋中,找出蒙灰两年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和休学手续,再把身家全部带上,连夜坐火车来到了海城。7